平顶山法院网讯 去年以来,卫东区法院法警大队紧紧依靠院党组的领导,通过抓思想、规范管理及后勤保障三项措施,不断提高警队完成各种任务的能力,取得的优异成绩。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授予卫东区法院法警大队一星级警队荣誉称号。
一是搞好思想建设,提高警队司法行政能力。卫东区法院法警大队以全面提升法警队伍整体素质、提高队伍战斗力为切入点,不断加强对法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强化“三个意识”,即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和强化学习意识,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
二是抓好规范管理,提高警队司法工作效率。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无疑成为缓解目前警队警力不足最可行、最实用、最有效的途径。在工作中,卫东区法院法警队形成了以“目标决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为内容的司法警察工作“四环节”运作方法,将各项任务层层量化、细化,确保了法警队伍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妥善地解决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是做好后勤保障,提高警队的战斗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法院的唯一武装力量,常要面对犯罪分子和各类突发事件。在此过程中,司法警察始终冲在第一线。工作极具有危险性,因此仅有人员保障是不够的,还应具有与执行任务相适应的一整套后勤保障机制。为此法警大队在院党组领导下制订了一整套法警工作的后勤保障机制,如更换性能更好的车辆、更先进的警械器具、更全面的身体防护装备等,为警队在完成任务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保证随时“拉得出、打得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