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5月10日上午,汝州市法院检察院两院民事再审立案座谈会在市法院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西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占琦,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管建民出席会议。市法院立案庭庭长马春红、审监庭庭长刘建庄、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闵秀娇、控申科科长王红光、案管中心主任张顺利参加会议。会议由于占琦主任主持。
会上,汝州市法检两院人员结合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决定》,围绕审判监督程序中再审案件上提一级管辖、再审事由、再审申请期限、再审中止执行、调解案件再审、检察院抗诉、检察建议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后两个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两院同志一致认为,检察院抗诉、检察建议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的重要途径之一,对提高法院审判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两院将进一步加强联系,探索建立申请再审案件信息沟通机制,相互配合,相互协作,贯彻“法院纠错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有限再审制度,开创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