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改进法警执法作风,更好地为各项审判服务,结合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现状及工作实际,卫东区法院法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升司法警察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改进执法作风,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奖惩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警察行为,建立司法警察工作长效机制。
二明确目标。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创新法警执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法警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法警履职能力为核心,以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警务保障、机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置,以及警力和警用装备使用的具体行为为抓手,切实加强全院司法警察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建设,为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三注重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闭卷测试和干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法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庭审警务保障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全体法警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有心得、有总结。
四认真查改提高。结合学习内容,对全院司法警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重点围绕案件值庭、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参与民商事执行等方面逐一查摆,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行为不文明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认真研讨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毕,坚决杜绝走过场,实现法警整体素质及执法能力的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