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5月21日中午12时40分,汝州市法院立案庭通过网络视频聊天软件,由立案庭法官对留学国外的王某进行了远程立案的网络调查与接待,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固定了相关的视频资料,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解决了王某的立案困难,赢得了王某及其家人的称赞。
4月23日,王某之妻赵某乘坐轿车在宁洛高速上行驶时,与一厢式货车追尾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之妻赵某当场死亡,因事故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赵某的丈夫王某及其母亲杜某准备共同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立案中却出现极大的困难。王某现在国外留学,如果要求立案时本人到场,对其来说不仅意味着在经济上有较大支出,同时对其学业也会造成影响。王某的岳母杜某和汝州法院立案庭进行了电话联系,立案庭庭长在了解案情后,立即向主管立案的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于占琦进行了汇报。于占琦主任指示立案庭实行电话预约,开展网上诉讼服务,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当事人预约立案时间后,5月21日上午,由该院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宣教科全程视频录像,两名立案法官通过视频审查了王某的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身份信息,确认其国籍,并通过视频对王某代理人提交法庭的诉状及委托书进行了查证落实,最终完成了汝州法院首起通过网络视频技术进行的远程立案。
汝州法院立案庭结合省高院关于全面推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探索利用网络等科技手段,提高立案审查的科技含量。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初步实现远程视频立案,方便群众诉讼,获得了院领导的肯定,也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