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34岁的邹耀东虽然是办案队伍中的少壮派,却是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的一名业务骨干,每天的工作比较忙。面对我提出的工作会不会更艰辛这一问题,邹耀东只是乐呵呵地说:“这很正常啊,没什么可提的。”
行政案件历来敏感而备受关注,法院对行政案件的每一次审理和裁决,都要直接面对公众舆论的审视和评判。作为行政审判庭的一名审判员,邹耀东十分重视此类案件尤其是涉及群体事件的处理,注意释法明理在化解涉及群体事件中的作用。
邹耀东说:“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法官办案,不仅要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还要将政治影响、社会效果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综合考量,作出积极的、影响深远的司法决策”。
在采访中,我发现了邹耀东对案件的善审慎判。他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梳理,深入了解案情特点,小心寻找切入点,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邹耀东说:“法官要司法
为民,就要在审判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声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办理宝丰县张八桥镇庙李村任某因被治安行政处罚后起诉,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案中,邹耀东了解到,任某与邻居刘某本来关系很好,但因琐事发生矛盾将刘某打伤后,派出所对任某作出了治安处罚。后来因这一治安纠纷,双方又发生了两起民事诉讼。为弥合当事人的邻里关系,邹耀东就把三起案件结合起来为当事人协调。他多次登门,以乡情邻谊为切入点释法明理。一进门,邹耀东便对任某说:“刘某说以前都是他不对,都怪他脾气不好,他让我代他向你赔礼道歉……”这一席话说得任某的态度缓和了下来,表示以前自己也有错。做过任某思想工作的邹耀东又来到刘某家,说了同样的一番话,使刘某也同意调解解决纠纷。
见时机成熟,邹耀东将双方叫到一起,劝解他们:“远亲不如近邻,要站在对方的立场
多想想,这样才会相处得融洽……”邹耀东耐心劝解的话语,将一直笼罩在两家的不和谐气氛彻底打破了,任某和刘某相互承认了以前的过激言行。本来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任某和刘某终于握手言和。“法庭的法官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事的法官,我们今后一定会好好相处,不再给法院添麻烦了!”任某不无感慨地说。
邹耀东说:“群众满意就是对他的最高奖赏,人民法官就是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怀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去办案,去关爱他们。”
自参加工作以来,邹耀东始终坚持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做到有人情而不办人情案,有关系而不办关系案,要对得起法官这个光荣而神圣的称号。”邹耀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