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自开展“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活动以来,叶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2013年5月30日上午,该院全体干警在八楼会议室集中学习。该次学习活动有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宏亮主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新民做了补充发言。
第一,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文章《反对自由主义》。通过学习了毛泽东同志列举自由主义的十一种表现,能够促使该院干警正确审视价值观,促使其在工作中积极为集体、为社会做贡献,反对自由散漫。也能促进该院干警凝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团结一致,司法公正,廉洁自律。从而确保“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活动在叶县人民法院顺利开展,并将该项活动效果切实落到实处。
第二,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文章《改造我们的学习》。这篇文章虽然写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但对于叶县人民法院的现实工作仍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其中“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很好的诠释着主观主义的本质,该篇文章同时又强调马列主义的重要性,强调工作要注重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宏亮讲到此处时进一步指出,叶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在工作中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学习,多方面、全方位的学习,并能学以致用,促进该院各项工作的进展。
第三,学习邓小平同志《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重要的论断,同时强调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性。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新民同志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于叶县人民法院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干警要开辟新的办案思路,不能一成不变,僵化思想。另一方面要求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不能贪污腐败,要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防线。
第四,学习江泽民同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在这次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叶县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标准,严格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了对于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的认知,有效促进叶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工作中开创新思路,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