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3年6月4日下午,汝州市法院在二楼会议室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举办了“司法宣传与舆情应对培训班”,培训班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于占琦主持,审委会专委桂东辉及全院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班。
于占琦就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方向、方法、技巧等问题,对参训人员进行指导。政治处副主任、宣教科长袁少华根据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分“舆情概念”、“舆情应对”、“接待媒体记者规范用语”三个重点进行授课,重点向参训人员讲解了“什么是舆情”、“什么是新闻舆情”、“什么是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六大要素”等问题,以及舆情应对的具体操作办法、接待媒体采访的原则、规范用语,并回答了培训人员提出的问题。
于占琦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司法宣传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阳光审判和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宣教科要与各部门加强配合协作,积极完成院里规定的任务,力争今年的宣传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他要求全院各部门及部门干警,要提高认识,提高与媒体沟通的能力,将上级法院及本院有关舆情应对的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会上,汝州市法院还对司法宣传及网络工作队伍进行了调整,使专兼职人员达到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