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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监狱里调解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3-06-08 15:43:58


    今天上午8时许,我来到了舞钢市法院。走进孙世峰的办公室,我一眼就瞥见办公桌上那杯茶,杯口冒着热气,杯里的茶叶正一点点往下沉,但孙世峰不在。

    “他到二楼开庭室开早会了。”该院调研室负责人尹红国和我到了二楼会议室,看到有四五个人正在听孙世峰分析案情。

    尹红国介绍,年仅33岁的孙世峰受平顶山市中院委派,到舞钢市法院挂职锻炼任副院长,主管民一庭和巡一庭工作。

    在接受采访时,孙世峰回忆了他们赴洛阳市某监狱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情景。

    在洛阳市某监狱,服刑人员刑某跪在妻子赵某面前,含泪连称对不起,感谢赵某为他做的一切,也感谢法官对他的鼓励和支持。刑某诚恳地说:“我不会因离婚一事影响服刑改造,会争取早日出狱,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刑某的一番话令在场所有人动容。

    刑某因抢劫罪被判入狱15年,其妻赵某带着幼子生活。因不堪忍受生活的煎熬,赵某诉请离婚,儿子由她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受理案件后,孙世峰和巡一庭庭长安家东以及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刑某正在服刑,原告赵某带着年幼儿子生活确实艰辛,如果案件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被告安心改造,而且影响赵某的生活及孩子健康成长,便决定深入狱中展开现场调解。

    在该案的调解初期,刑某情绪激动,言称虽被判了10多年,但已服刑5年有余,再加上自己在狱中表现好,已被减刑多次,估计再有3年多就可以出狱,因此不同意离婚。

    办案法官从亲情和儿子的健康成长等因素入手,劝刑某正确对待现实,鼓励他勇敢面对生活。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刑某逐

    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这样下去,带给妻子和孩子的只会是伤害,若离婚可以给妻子重新选择生活的机会。同时,赵某考虑到刑某的父母年迈,无其他经济来源,主动提出由自己承担孩子抚养费的诉求。

    “走到离婚这一步,男女双方谁也不想这样。现在,我俩的婚姻虽说走到了尽头,但无论何时你都是孩子的父亲,你要听法官的话,我有空就带孩子来看你。”赵某动情地说。

    “回去好好教育儿子,不要让他像我这样!”刑某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对赵某说。他还对法官表示,一定好好服刑,争取尽早出狱。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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