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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首次利用网络对案件庭审进行视频直播

发布时间:2010-10-12 16:38:36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省法院的要求,10月12日上午,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利用网络对一起行政再审案件成功进行了庭审视频直播。

    直播从9:00开始,持续将近一个小时。在直播期间,公众只要对案件感兴趣,上网就可以通过专门的网页对庭审情况进行观看,而且直播还为网民提供了评论留言区域,可以对当庭审理案件积极发表看法,留下评价、建议和意见。网络直播不仅扩大了公开审判的范围,还真正实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且公众还可以通过网络对案件进行点播。

    据了解,在今年年底前,除石龙区法院外,平顶山市9个基层法院也将全部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目前,各基层法院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准备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到时,公众不受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随时观看感兴趣的案件庭审将成为现实。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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