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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法院“四定一加强”力促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3-06-20 16:24:21


    平顶山法院网讯  鲁山县人民法院实行“四定一加强”,多措并举,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第一、定原则制度。鲁山法院贯彻以司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力推行。今年,又出台了《鲁山县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实施意见》,从立案、审理到卷宗归档各环节规范了公开制度和具体措施,确保案件全程信息均能为老百姓便捷地查询、获取。

    第二、定任务。鲁山法院对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情况实行动态监控,除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应上网的文书外,其余所有案件裁判文书均要求上网,并对庭审情况进行网络直播,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庭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并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督促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三、定人员。鲁山法院要求每个庭室确定一位司法公开协理员,负责司法公开各项信息工作的收集汇总,并及时报送网络办,确保司法公开信息有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倒查有依据。

    第四、定奖惩。鲁山法院对各业务庭室司法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信息公开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在三次通报排后两名的庭室,直接转报其主管院领导,要求督促整改,并在年终考核时作为评分项目计入考核成绩。

    第五、加强宣传。鲁山法院将宣传工作作为司法公开的推进器,通过媒体报道、微博互动平台等方式及时将司法公开的利民、便民新举措、新方法公之于众,并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及时收集反馈意见,边改边推进,力求司法公开人人讲、司法公开人人知!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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