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叶县法院七项措施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0-12-01 16:21:30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认真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叶县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七项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妥善审理和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是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前大事,要把该项活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和维护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工作来抓。

    二是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对案件排查、办理,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要迅速行动,快速投入到活动中去。

    三是强化督导,严格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敷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建立台帐,准确掌握立审执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梳理工作,对新收和正在办理的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详细案件台帐,逐案查清案件情况,列明案件所处阶段、涉案人数、涉案金额等信息。

    五是加快进度,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坚持优先立案,开辟案件受理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优先审理;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开通立案热线;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优先审理;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尽快执行。

    六是多措并举,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积极引导农民工诉讼;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及时发出支付令,及时执结;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确保农民工权益实现。

    七是加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利用文字、网络、视频等各种媒介载体集中报道活动内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截至2010年12月1日,叶县法院已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审结1起。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0805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