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7月10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召开2013年6月份工作业绩讲评暨办案标兵表彰会。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中院院长郭保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任建军常务副院长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年6月份办案标兵、第二季度办案标兵的决定,中院领导为4名6月份办案标兵、4名第二季度办案标兵颁奖,李中原副院长通报了庭长、副庭长、法官(执行员)办案情况以及0结案案人员。
任建军常务副院长对平顶山中院上半年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点评。任院长首先对评选奖励办案标兵暂行意见修订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强调开展办案标兵评选以来,想办案、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成为广大法官的自觉行动,6月份,全院结案353件,同比,月结案数增加34.2%,平均审理天数为46天,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在上半年省法院对中级法院审判质效考核中,我院立案变更数、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等11项指标均得满分。任院长指出,上半年审判质效存在结案不够均衡、部分案件案结事未了、民事案件调解率未达标等问题。对下步工作,任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查漏补缺,确保绩效考核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坚持常抓不懈,始终把提升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三是要严格审判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完整录入办案信息。
最后,郭保振院长作总结讲话。郭院长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审判质效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要继续完善办案标兵评选办法,大力表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法官,进一步强化干警业绩量化结果的运用,把干警业绩量化结果作为奖惩、晋升和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