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当事人,获得当事人的信任
提起办案经验,林曙光笑笑说:“办案其实很简单,一是认真倾听,二是耐心解释。”当事人都想竭力向法官说明自己的观点,情绪常有过激之处。林曙光认为,作为法官,认真倾听非常重要。他曾处理过一件离婚案件,案件双方矛盾激烈,并多次闹访。他在接待女方当事人时,看她泪流满面诉说案情,一说就是3个多小时。即使下班很久了,他仍在耐心听。当事人说:“林法官,谢谢你听我啰嗦这么些。”林曙光认为,尊重当事人,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既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也有利于通过倾听更好地了解案情。
不少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容易对法院判决产生抵触情绪。林曙光说,这就要求法官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辩法析理,说明法院、法官为什么这样做,依据是什么。他强调将解释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积极回答当事人的疑问。
有一次,一名当事人拿着判决书来法院找林曙光“兴师问罪”。他没有躲避,而是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拿出法律条文给她讲判决理由,从上午上班一直解释到中午下班。最后,当事人说:“林法官,尽管我对判决结果有意见,但我信得过您,有困难还会找您。”
民事案件涉及夫妻、家庭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死结解不开,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演变成刑事案件。为化干戈为玉帛,林曙光讲究办案策略和调解艺术,采取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电话调、上门调等方法和梯次调解法等多种形式调处案件。
要有原则,要把握住底线
林曙光说:“作为一名法官,要有原则,要把握住底线,不要受人情、关系的影响。”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自己的办案准则。他曾主审了一起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贪污受贿案件,当接手该案时,就有人打招呼,后又有两位同学约他出去坐坐,他都一一回绝了。同学在法院门口等了他两个多小时,他也没有会见,后被告人家属又给他打电话说在市中心地带开发有房子,可以以成本价解决一套。在各种利诱下,他顶住压力,依法拿出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的意见,后被告人上诉,市中院维持了原判。他的同学说:你这个人太实在,太认死理,总要吃大亏。林曙光一笑置之。
2002年,林曙光审理一起9人团伙作案30余起的抢劫案件,卷宗摞起有一尺多高。他放弃节假日阅卷,认真核对作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抢劫的受害人等情况。家中传来母亲病重的消息,他毅然坚持在办案一线。在他筹备开庭时,再次接到母亲病危的电话。忙完手头工作赶回去时,母亲已离开人世。他在家仅一天就赶回法院,按计划准时开庭审理。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林曙光遗憾终生。
同年,林曙光的父亲因脑梗死住院4个月,妻子也因视力缺损住院两个月,他回去帮着办完入院手续后就又上班了,工作太忙,只好请亲戚在医院帮忙照顾。
林曙光的努力得到了同事和组织的认可,他连续8年被评为石龙区“政法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市“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省百佳调解能手,曾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