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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警惕医疗机构通过新农合骗保

  发布时间:2013-09-17 15:43:3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作为解决农村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救命钱”、“生命线”的救济保障功能,但是近期我院审理的一起涉嫌滥用职权的刑事案件中,却出现了被指定为新农合报销的“xx医院”(系公立医院),将个别科室进行外包并冠以“xx中心”的名义进行经营,该中心在经营的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吞农村医疗保险费。类似现象的出现,造成一边是没病住院,套取新农合医疗资金;另一边却是部分农民因报销受限而看不起病的情况。

    一、医疗机构骗取新农合保费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虚挂床,又称“假住院”,即病人并不真正住院,只是做个简单的诊断或输液治疗,甚至干脆不进医院,由医院编造假病例从而套取新农合补助款。

    二是降低住院门槛,将不需要住院的普通门诊患者人为转成住院病人。由于住院的报销比例高于门诊,病人也愿意为之。

    三是通过“小病大治”、“高开低治”、“低价高报”的方式,将新农合报销款项中虚报的部分予以截留,再通过公立医院拨款或支付利润的方式进入承包人手中。

    四是直接长期借用或租用农民的参保卡,一遇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来检查,就让持卡人包吃、包住过来住院,或者随意篡改患者的病历档案。

    五是利用公立医院权力集中、疏于管理的漏洞,通过向主管人员行贿等方式拉拢腐蚀有关人员,结成利益同盟,为其套保行为提供方便和保护。

    二、产生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新农合资金的运行涉及审计、药监、工商、物价、卫生、人社等部门较多,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监督机制乏力。

    二是缺乏立法层面的制度规范。国家对新农合的规范还停留于政策引导及部门、地方法规的规范上,地方医疗机构违规成本非常低。

    三是基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机制因其自身漏洞的存在,以及不法分子投机取巧,致使其作用没有正常发挥。

    三、防范对策和改进建议

    一是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制度的流程上堵住漏洞。提高审核等级或审核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将审核权利适度集中,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卫生行政等主管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规范医院科室外包行为,坚决取缔挂靠式的非法外包行为。

    三是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参合农民的法律宣传,提高其防范能力,避免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四是加强公检法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协调交流机制。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违法犯罪线索提供到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各环节实现信息共享,一旦查实,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五是提高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及诊疗过程等信息的公开水平,尽可能多的让患者掌握有关就诊医疗机构及就诊过程信息。

    六是各地应建立完善举报奖惩制度,对举报有功者给予一定奖励,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其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人民群众的力量管理好新农合这条“生命补给线”。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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