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汝州法院少审庭到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普法教育

  发布时间:2013-10-31 15:56:45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10月31日上午,汝州法院少审庭庭长刘延斌、法官邵存霞随市宣讲团三分团来到汝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对二百余名学员进行普法教育。市宣讲团三分团团长李鸿顺、副团长申孟周、市教师进修学校全体教师等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团首先为全校师生播放了法制教育微电影《歧路彩虹》。结合该电影,刘延斌庭长就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什么是犯罪、怎样预防犯罪等内容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并通过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重点讲述了青少年犯罪、网络犯罪、青少年自我保护等社会突出问题。刘延斌庭长特别告诫青少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接着,邵存霞法官针对教师进修学校女生居多的特点,对女性犯罪及未成年女孩保护问题做专题讲座。邵存霞通过总结近几年女性犯罪的数目及比例、犯罪类型等为师生们讲解了女性犯罪的原因,并告诫学生们要多学些法律知识,遵纪守法,不要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同时结合近段时间频发的性侵女童案件,提醒女学生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邵法官列举大量真实案例,告诫女学生们平时不要一个人或少数几个女生到公园、河边、树林等偏僻的地方去看书或游玩,不要去酒吧或歌舞厅,与父母闹别扭时不要赌气离家出走,衣着不可太暴露,不要贪图小便宜,对别人的过分殷勤要小心。一旦遭到性侵犯,一定要及时报警等。会后,邵法官还发给同学们由其编写的“防狼宝典”—《给女孩子的一封信》。

    最后,李鸿顺团长讲话。他对学员们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学员要常学法,学校要积极争创零犯罪先进模范学校,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教师进修学校校长齐建军表示,这场法制报告会很及时,很有意义,并当场表示要与汝州法院少审庭建立法制教育共建单位,同时聘请少审庭法官担任教师进修学校法制副校长,请求法院今后定期为在校学生讲法制课,开观摩庭,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048815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