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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法院集中调解七起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12-16 16:27:06


    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16日,宝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一次调解七起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七位农民工兄弟在“双节”前夕拿到工资,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寇占中等七位农民工家住宝丰县大营镇观音堂林站,当地自然条件恶劣,农民无其他收入。2010年5月份,寇占中等七人来到宝丰县城,在宝丰县建筑公司某工地打工,每天工钱30元。8月份工程完工,寇占中等所属的工程队给七位农民工结算了一部分工资,但仍下欠工资款24000余元。寇占中等七人自2010年8月底开始找工程队、宝丰县建筑公司催要工资。宝丰县建筑公司称其没有直接雇佣寇占中等人,让寇占中等人找工程队负责人牛某要工资。牛某称其将工程交给崔某等三人代工,是崔某等人人直接雇佣了寇占中等人,工资应有崔某等人支付。几经周折,寇占中等七人跑了近三个月,一分钱也没要回来。后来,寇占中等人先后到宝丰县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宝丰县建设局等单位反映,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宝丰县建筑公司、牛某、崔某三方谁也不愿意向寇占中等人支付工资。“双节”临近,眼看工资无着落,寇占中等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一纸诉状将宝丰县建筑公司、牛某、崔某三方同时告上法庭。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中,宝丰县法院积极相应上级法院号召,在对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后,将寇占中等人起诉的七起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处理,详细制定了办理预案和时间表,各个环节都指派专人负责。该院民事审判庭按照办理预案立即行动,先后走访宝丰县建筑公司、宝丰县建设局、宝丰县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了解情况,并三次深入宝丰县大营镇观音堂林站了解案情,寻找案件症结所在。

    经了解,宝丰县建筑公司是该工程的承包人,该公司将该工程交由牛某具体负责,并针对牛某支付工程款,牛某又找崔某等三人组织工程队代工。8月份工程完工后,宝丰县建筑公司已将工程款全额支付给牛某。因牛某与崔某等三人有其他经济纠纷,牛某并未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崔某等人,导致崔某等人不能全额向农民工支付公司。宝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掌握了这个信息后,又到宝丰县建筑公司了解情况,并将该院正在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的有关情况向该公司进行了详细地介绍,该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对法院开展的此次活动非常支持,并协助法院做牛某的思想工作。最终,牛某同意直接向农民工支付下欠工资,而其与崔某等人的其他经济纠纷,牛某同意用其他途径解决。

    12月16日上午,牛某与寇占中等七人在宝丰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额支付给寇占中等人。至此,宝丰县法院已将排查出的七起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办结,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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