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20日上午,鲁山县法院党组成员兼民一庭庭长赵全文亲自将“讨要”的5000元钱送到农民工代表—西平县盆尧乡农民李具民的手里,李具民接到钱后喜笑颜开,连声说:“法院说话算数,谢谢法院!谢谢庭长!”
家住西平县盆尧乡的李具民多年来一直带领一支农民工包工队利用农闲时间在鲁山县搞建筑施工,2010年3月李具民经人介绍与鲁山县露峰街道办事处的王某签订了一份《建房施工协议》,约定由李具民的包工队为王某承包的一座民用房屋施工,每层工价15000元,王某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主体工程完工支付总造价的60%。但是此后李具民已经按照约定完成了二层楼房的施工,王某尚拖欠5000元工资款拒不支付,为此李具民多次往返于西平县与鲁山县之间找王某讨要工资均无果。眼看工资无着落,李具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鲁山县法院。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中,鲁山县法院积极相应上级法院号召,在对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后,将李具民起诉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处理,详细制定了办理预案和时间表。12月9日,李具民从报纸上了解到全省法院正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后主动来到鲁山县法院,找到了民一庭庭长赵全文,讲述了他在王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却一直讨要不到工人工资的经历。赵庭长当即向李具民保证15天之内为他送去工资。李具民离开赵庭长的办公室后心里并不踏实,心想自己跑了十几次都要不回来一分钱,你一个庭长凭啥保证15天之内给我送去钱,不会是开玩笑吧! 让他没想到的是12月20日上午赵庭长与承办法官一道亲自将5000元“血汗钱”送到了李具民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