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法院曾艳阳被评为平顶山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作者:鲁山县人民法院 刘志强 发布时间:2013-12-13 15:26:26
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日,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艳阳同志赫然在列,并荣获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曾艳阳同志,自从进入鲁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后,工作认真负责,并在长期的刑事审判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审理重大刑事案件中,十分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整治效果的统一,为维护鲁山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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