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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委书记陈建生对市中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3-12-16 15:20:15


    平顶山法院网讯  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后,平顶山中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并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12月12日,平顶山市委书记陈建生作出重要批示: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省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市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中院按照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审结了备受关注的李怀亮案件,社会反映良好。

    全国、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司法规律,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摒弃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的错误观念,坚决防止冤错案件发生。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证据说话,用事实证明,坚决摒弃“两个基本”办案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办群众信服的精品案,办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

    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要坚持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干涉法院个案,为人民法院公正办案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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