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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月讲评会

  发布时间:2014-03-31 16:53:28


    平顶山法院网讯  3月28日,市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月讲评会。中院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张学玲作讲评讲话。

    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本支部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总结发言。张学玲主任认真听取了各支部书记的发言,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她指出,院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后,各部门能够按照活动办制定的方案和计划,组织学习教育、制定个人活动计划、撰写心得体会等,各项工作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全院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开展情况比较好。她要求各部门再接再厉,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下一步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要在活动中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本部门活动的开展,要结合工作特点,做好统筹谋划,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严格落实各项活动内容。要对照活动方案和每周活动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要做到支部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做到支部学习有记录,干警学习有笔记,个人学习有心得体会;三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践行司法为民,大胆创新活动载体,在活动和工作结合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四是要挖掘“亮点”,做好宣传报道。各支部在精心组织的同时,要及时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或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院活动办。通过宣传典型,凝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正能量;五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统筹规划。各部门要将近期开展的专项活动方案报活动办,便于活动办统筹安排,要注重与宣教处的沟通联动,有重大活动时及时通知。要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及时研讨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张主任还要求各部门要迅速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和在本部门干警中开展谈心活动,将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及时上报。

    为更好开展活动,院活动办决定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研讨活动开展情况,建立月讲评制度,听取各支部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并对各部门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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