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30日,宝丰县法院集中调解了五件农民工工资案件,使五名农民工兄弟在“元旦”前夕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接到工资款时,原告温某激动地说:“我们打官司赢了理,又及时拿到了钱,真从心里感谢宝丰的人民法官们。”
温某等五名农民工作为原告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宝丰县法院从立案、审理到案件办结仅用了4天时间,并及时兑现了农民工们被拖欠的工资。 温某等五名农民工起诉牛自力等人,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2000余元。该院受理后,免去了原告的诉讼费用,次日便将有关法律文书分别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并通知双方举证。庭前调解时,原被告双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及诉称的事实予以确认。经该院组织调解,牛自力等人同意当庭向温某等五人支付工资款。 宝丰县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了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起诉追偿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做到及时、快捷地办理立案手续,并尽量减免诉讼费。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暂不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在办理立案手续后,通知其及时向法院提供。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此类案件,做到优先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化审理程序,尽快做出判决。同时加大执行力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做到案结事了,该院还注重在审理和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积极疏导,协调矛盾,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一旦发现有情绪激化或上访苗头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