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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审判管理与纪检监察双管齐下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4-03 14:54:24


    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年来,鲁山法院坚持纪检监察与审判管理工作双管齐下,从审判质效评估到审务督察、从案件评查到纪律作风查纠沟通协作入手,探索建立二者相互沟通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审判业绩与队伍建设的整体提升,审判质效排名进步明显,在廉政建设方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法院廉洁文化示范点称号。

    职能延伸,网格管理保全面。一是创新管理理念。延伸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利用审判管理信息集成度高、的特点,从单纯管人向以案管人方式转变,通过案件审限管理、流程检查尽早发现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做好督促预防。二是更新管理机制。通过审判管理工作中的指标考核模块,对每一位法官的工作目标、完成指标指标进行动态监,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反馈信息,限时整改、责任追究建立规范的制度体系,构建院长宏观决策、庭长中观调控、法官自主调试和审管办、监察室综合管控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规范延伸:四项规定强监督。修订完善《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制度规定》,修订出台《庭审评查暂行规定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并明确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审管办共同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联合作出有关人员处理决定。

    评价功能延伸:绩效考核强激励。一是实行审判执行工作运势态势分析报告制度。按照月、季、年对审判执行质效27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直接到人,并张榜公布在办公楼大厅。同时实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制度。二是实行工作纪律作风督查通报制度。对法官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落实签退签到等审务督查制度,对于纪律作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要求写出检查,督促整改。三是以业绩论英雄,实行绩效考核导向制度。对于考核排名靠前的进行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绩效考核排名全院后三名的庭室和个人,一律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其写出检讨,由主管院领导签名后报审管办备存。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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