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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四项措施提升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

发布时间:2010-10-13 12:43:23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增加辖区社会和谐因素,宝丰法院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回访帮教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一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在诉前通过走访的形式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预先向被告人家属宣讲相关法律和政策,做好诉前预防工作。

    二是加强当庭履行力度。对于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中加大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沟通力度,了解双方对案件的期望值,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力促双方消除隔阂,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促使被告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

    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团的参审力度。发挥人民陪审团成员代表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注重邀请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一些影响较大案件的审理,利用其的独特身份、独特视角做好被告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审理案件3件,社会效果良好。

    四是加大释法答疑力度。从宣传法律、案结事了出发,将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作为“两抢一盗”案件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求承办法官对被告人及其家属提出的疑问、异议,耐心细致地做出回答和说明,使被告人及其家属了解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消降心中的疑问。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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