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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

  发布时间:2011-01-04 14:15:29


    平顶山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通过创新司法为民机制,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体现在各项政法工作中,有力地取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一是推行院长负责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来访,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和推诿,对属于法院管辖的事项,能即时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将来人带往有关庭室,并介绍所了解的情况,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建立司法求助基金,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确保弱势群体行使诉权。把赡养、医疗、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当事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优先接待、审理、执行、救助。  

    三是切实发挥调解制度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取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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