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1年新年第一天,本网院长信箱就收到一封发自省外的电子信件,该信对汝州市法院的办案法官进行了称赞,全文如下:
尊敬的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郭院长和各位院领导:
新年好!
我叫付万林,安徽省蒙城县人。我衷心感谢郭院长及贵院领导,在你们的坚强领导与正确指导下,汝州市人民法院,特别是该院周志强法官,在处理我与汝州市枣园煤矿温庄井合同纠纷一案中,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攻坚克难,秉公执法,为我追回了12万元购煤款,并减免了部分诉讼费用。在此,我向在当前执法环境恶劣,本案的执行前景艰难的条件下, 坚持以民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秉公执法,坚定不移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汝州市人民法院尤其是优秀的周志强法官,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祝郭院长及所有正直的法官们,新年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付万林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