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井慧宝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叶县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4-04-30 07:58:58


    平顶山法院网讯  日前,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井慧宝一行3人来到叶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井慧宝一行征求了叶县法院对市中院领导班子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的意见和建议,并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随后,又听取了该院部分干警的意见建议。

    井慧宝指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全面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至关重要,每位干警都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自发自觉的参与到活动中去。

    井慧宝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群众观点,切实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全体干警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为民务实清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意义和作用,坚持清正廉洁、秉公办案,办铁案、办好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二是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党员先进性,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办案水平、服务群众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重要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热情接待群众和当事人,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广泛收集民意,将群众和当事人的所思所想体现到法院的工作中去,深刻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以热情、高效、便捷具体行动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当事人,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049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