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5月16日上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第二次推进会。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民二庭庭长刘继扬,宣教处处长王峰出席会议。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工作的院领导,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负责三留守工作的副院长就本院三留守案件审理情况,工作创新办法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刘鹏华副院长分别作出了点评。宣教处处长王峰总结了全市法院三留守专项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并提出了丰富宣传形式,学会利用三维平台增强活动影响的要求。
刘鹏华副院长在会上简要回顾了前两个月全市法院三留守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前一阶段全市法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距离活动结束还有最后半个月,各基层院的一把手一定要带头扎实抓好下一步的工作,搞好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方面的工作联动,善始善终。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全市法院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新方法、新举措,更好地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快审执力度。全市法院要尽快审结相关案件,要在5月31日之前,达到省院要求的案件审结率的硬性指标。四是强化督导。中院要组织人员就各基层法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基层法院也要对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五是强化报告制度。案例、台账、新闻线索等相关材料的报送情况关系到活动结束后的绩效考核和总结表彰,一定要特别重视。六是加大宣传报道。要提高宣传报道的层次和深度,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效果,真正形成全社会对“三留守人员”关心关爱的舆论氛围。七是加快工作总结。对各地比较好的做法,取得成效的措施,认真调研总结,写出有深度、有分量、有经验性的理论、调研文章,使活动成果真正发挥作用。最后,刘鹏华副院长还借本次会议的机会,就民事审判工作同与会人员展开座谈,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要以审判监督的眼观审视每一起承办案件,特别要重视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