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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杨德华副院长带头开示范观摩庭

  发布时间:2014-05-23 17:38:12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提高一线法官执法办案的积极性,提高他们规范办案、高效办案水平,鼓励大家多办精品案,5月21日上午,杨德华副院长带头亲自开庭审案,在示范庭审技巧、改进司法作风方面给大家做出了良好的示范。

    上午8:00整,杨德华副院长作为审判长,对原告张二红诉被告鲁山县房产管理局不服《注销房产决定》的行政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首先,杨院长宣布开庭,接着从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到原告宣读起诉状、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结束,整个过程中审判长思路清晰、审判技巧娴熟、庭审驾驭能力很强,尤其是法庭调查阶段恰当的引导使庭审过程细而不繁,既充分保证了诉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又很好地地控制了庭审节奏。当事人双方对整个庭审过程非常满意,旁听的法官也一致认为杨德华副院长注重审判细节、重视庭审规范的作法是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以后将更加注重庭审规范、更加注重庭审效率,充分发挥庭审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作用,争取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

    据悉,自2014年以来,杨德华副院长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主动向前看,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向下看,转变工作作风,并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赢得了一致好评,同时也带动了行政审判庭进一步深化阳光司法、为民司法措施,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对“四风”的要求扎扎实实地贯彻到执法办案中去。

文章出处: 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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