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5月29日上午9时,汝州市法院汝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村委会诉被告刘某合同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旁听席上多出了七位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陪审员组成的观审团成员。
在该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刘某系原告村的村民,刘某早在1995年时租赁原告村土地经营地磅生意,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租金交纳等问题发生纠纷,为此双方已互为原告进行了多年的诉讼,现原告村委会再次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鉴于本案双方纠纷产生时间较长且矛盾复杂,在庭审开始前,合议庭向观审团成员简要说明了案情,并向他们每个人发放了人民观审团观审意见表。庭审中,观审团成员们在旁听席落座,认真的对法庭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观审。庭审结束后,人民观审团成员独立对案件的事实认定等进行了讨论,随后向合议庭提交了各自的观审意见。观审团成员提交的观审意见,将作为合议庭合议案件时的参考依据。
汝州市法院邀请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审理,不仅使案件的判决更加公正,而且更有利于司法的公开和透明,同时也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引入人民观审团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