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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制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十六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1-01-14 11:00:24


    平顶山法院网讯 汝州市人民法院从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法院所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出发,针对汝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在充分调研后,推出十六条保障经济建设发展的措施。从积极主动把法院工作摆到发展的大局中去考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市委的部署,确定好每个时期审判工作的重点;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投资商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裁不法经营,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制裁、制止行政侵权、行政违法行为;全力做好执行工作,开拓执行工作新格局;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用工、劳资社保、用地用水、相临排污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件;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深入开展企业清欠工作;加大金融债权清收力度,促进金融秩序稳定;依法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重调解技巧,进一步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拓宽服务渠道,搞好延伸服务;进一步抓好法院自身建设与管理,规范司法行为等16个方面,全面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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