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中,摒弃旧观念,努力打造法律文书“零差错”,保证了裁判文书的公正性,提高了审判工作的公信力。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是整个审判活动的总结、结晶,是审判工作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载体,通过裁判文书的优劣,可以非常清楚地判断一次审判的成功与否。一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证据分析和论理途径,克服呆板的法律文书格式;在证据的分析上,要求体现出法官对证据取舍的法律、理论依据,对证据的分析多采用归类分析方法;全文引用裁判的实体法及程序法的内容,增强了裁判文书的透明性;要求说理紧扣本院认定的事实,做到有的放矢,句句扣题,句句中的;二是加强法律语言的提炼归纳,突出裁判文书的合法性和严谨性;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裁判文书语言的大众化,克服那种提笔便是“夫天地者也”的假夫子式的文风,体现出裁判文书的平民化风格。通过打造法律文书“零差错”工程,不仅提升了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也带来了较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