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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强化三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1-19 09:57:27


    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扎实推动第二次“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鲁山县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强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有案件必立。讨要工资牵涉到农民工兄弟的生产生活,法院在立案大厅开设“绿色通道”,专门解决农民工兄弟的立案问题。针对来讨要工资的当事人,法院尽可能减化相关手续,做到有案必立,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查时间,尽量让农民工兄弟少跑腿。

    有困难必帮。农民工的工资没有保障,生活和身心都受到了较大的伤害,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加大司法帮扶力度,在诉讼费的减、缓、免上给农民工提供最大帮助,对于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有线索必查。针对农村一些包工头恶意欠薪居所不定的实际情况,为了解决案件送达难和执行难的问题,法院动员农民工兄弟积极提供当事人的下落和案件财产线索,做到有线索必查。充分利用好各种法律手段,对有财产钱索的充分做好案件的诉讼保全与先予执行,解决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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