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石龙区人民法院认真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技防投入,切实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运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及时成立安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查、指导全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法警大队,负责抓好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格局。
二、 认真组织干警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全体干警树立提升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同时,提升审判质效,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该院首先规范法院入口管理,在门卫室及立案大厅安排司法警察值班,建立来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做好情况登记,严格安检,防止院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法院,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不良事件早发现、早报告,快速应对。
四、配齐配强各项安保设施。该院设立了安全保卫室,配齐了安检设施,并为司法警察配备了手持式金属探测器、警棍、电棒、手铐等装备,提高了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能力和防控能力,增强了该院的整体安全感,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