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石龙区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着力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际上动脑筋,明确提出全体干警要在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树立“四个意识”。
一、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素质。继续认真研读革命领导人的经典著作,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学习好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强化业务能力;牢固树立和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化为民的宗旨意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明确并牢记自己的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有创新意识,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讲质量和效率,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增强廉政意识,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学习教育,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用好手中的权力,使党和人民放心。
四、增强团结合作意识,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形成领导关心同志,同志们支持领导以及同志们之间相互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发扬奉献精神,正确对待荣誉,做到宠辱不惊,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同志们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要胸怀开阔,团结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