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工作一流、质量一流、形象一流”的目标,建立长效运作机制,精心打造一流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硕果累累,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完善机制,创一流业绩。坚持宣传到位、领导到位、执行程序到位、强制措施到位;认真落实领导监办制度、执行请批制度、案件监督制度、定期执结制度、案件执行换员制度。
改革创新,铸一流质量。认真贯彻“三个分立”原则,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实行审限通报制度和审限跟踪制度。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设立案件查询栏目,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实现定期观摩和案件旁听制度,提升法官庭审技能和庭审驾驭能力。
强化监督,塑一流形象。在组织建设上,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整体格局;在思想建设上,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教育超前、管理超前、监督超前,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责任捆绑制;在外部监督上,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实行全面监督。建立一套科学的干警考评机制,依据相应的考核结果,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凡不按制度办理,踏雷触电者,将受到严重处罚。旨在彻底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以此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