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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8-15 15:33:23


    8月14日下午,为确保省级文明单位重新申报成功,鲁山县法院组织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动员会,重点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中有关重新申报等重要事项。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常务副院长曹高升主持。

    会上,首先由政治处主任赵全文宣读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安排,明确了各项工作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李俊峰在讲话中在肯定各有关部门前期工作的同时,特别指出,重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是对五年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等整体开展情况的全面检验,是关系法院荣誉和社会形象的一项重要工程,全院干警必须打起高度精神,团结一致,确保省级文明单位重新申报一举成功。同时,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体干警要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明确自己的责任分工,认真比照工作任务,及时梳理工作进度,将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实处。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新要求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有效结合,在创新中树立法院新形象。三、加强对法院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提升群众、媒体对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四、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以部门为单位,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对具体责任落实到位的给予表扬、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李俊峰还强调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全院干警打起十二分精神,团结一致,精益求精,努力把鲁山法院打造成一个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典型突出,服务到位,文明有礼,审判执行绩效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先进法院。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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