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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平顶山:撑起司法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9-24 16:52:02



    “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始后,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要求,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成立了以院长刘冠华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刑事、民事、执行、宣传4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共同组织推进活动的开展。

    平顶山中院坚持领导带头,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三留守”人员集中地点,了解实际情况,建立与辖区乡镇民政部门互动机制,掌握“三留守”人员现状的第一手资料。统计该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各类案件,加强对“三留守”人员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现状的调研。

    该院实行专门合议庭与集中快办相结合。将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民事案件集中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议庭”办理,发挥他们办案经验丰富的特长,进一步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平顶山中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结对帮扶等工作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两级法院领导带头,全体法官参与,认真筛选“三留守”人员较多的村,将其作为关注重点,主动深入农村社区、建筑工地、“三留守”人员集中地点,认真开展调研、座谈、走访工作,摸清人员底数,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目前,在该市两级法院的积极推动下,许多“三留守”人员较多的行政村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工作站,如留守妇女关爱工作站、留守老人谈心室、留守妇女互助组或就业基地等,不少学校建立了学生心理辅导谈话室、“大手牵小手”结对帮扶制度等。组织青年法官志愿者看望慰问困难留守老人,为留守儿童捐赠图书、文具、运动器材等用品。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乡村、学校,与村干部一起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进行谈心交流,了解他们遇到的问题,及时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规范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建议,健全联动保护和服务体系,为“三留守”人员撑起法律保护伞,让广大农村“三留守”人员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全社会的温暖。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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