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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当天立案五十六件

  发布时间:2014-11-25 16:35:18


    11月24日,汝州法院立案庭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加班加点,对蓝某等56人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同时简化审查程序,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切实减轻农民工的诉累,赢得了56位农民工的一致称赞。

    蓝某等56名农民工来自汝州市小屯镇,在2010年随被告陈某到被告汝州市某企业务工,经过结算,被告陈某出具有工资欠条,但工资款至今没有落实到位,蓝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现临近年关,蓝某等多次到汝州市委及相关部门上访要求解决。汝州法院了解到该情况后,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主动对蓝某等56名农民工进行法律释明,劝说他们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11月24日下午,蓝某等56名农民工来到汝州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对他们起诉的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由于蓝某等人文化水平低,撰写的民事诉状等文书不规范、不完善,且诉讼费缴纳困难。主管领导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于占琦了解情况后,指示立案庭开启绿色通道,要求工作人员帮助农民工完善诉讼材料,并可以缓交诉讼费。最终,立案庭全体干警放弃下班休息时间,一直工作到晚上20时,通过简化审查程序,当天审查立案56件,切实减轻了蓝某等56名农民工的诉累。

    近年来,汝州市法院持续开展了6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立案庭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各项措施,设立农民工绿色通道,专人审查,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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