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心中的疙瘩算是彻底解开了,以后再不为这事儿烦心了。”家住河南省鲁山县张良镇的白某,这几天逢人便说他的一段“奇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还得从一个多月前说起。
今年10月的一天,鲁山县人民法院张良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喧闹异常,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正在调解之中。原告白某的父亲务工受伤去世,所获得的赔偿款70万元被母亲何某和弟弟占有,白某心生不满,将母亲和弟弟告上了法庭。
调解正在僵持之时,一位40多岁的中年人走进了调解室。法官一看,正想叫出声来,却被中年人制止了:“你们继续说,让我听听是咋回事。”
于是,法官继续调解。其中一个被告是原告的弟弟,十几岁的模样,满脸还带着稚气,气愤地说:“你自14岁便离家出走,近十年未曾回家看望过父母和家人,就没有资格拿父亲赔偿款。”白某说:“你小小年纪知道啥?从法律上讲这是遗产,我就该继承!”“你不该继承……”弟弟不甘示弱。
“别吵了,我给你们讲一下法律关系。”见此情景,法官不得不进行一番劝导。听完法官的讲解,双方都不再说话了。
“你愿意听,就说说看,就当是外人给俺评评理。”被告母亲邀请一直坐在一旁的中年人也参加调解。
中年人微笑着应承下来。他讲道,原告虽然在其父生前未尽孝道,但其与父亲在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不可改变。中年人又说明了共有物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调解室里平静了许多。随后,中年人又转而和原告攀谈起来,希望原告在这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一番你来我往的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最终同意向原告支付13万元,双方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原告又拿出2000元交给弟弟,劝勉他好好读书。
一家人在感谢法官的同时,上前紧紧握住中年人的手:“调解成功,您也功不可没呀,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哈哈哈哈……”中年人止不住笑了起来。一旁的法官赶忙解释道:“他就是我们法院的李院长呀!”
“啊?!哈哈哈哈……”调解室里又响起了一阵会心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