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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增加工作透明度

  发布时间:2014-12-19 14:50:48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在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同时,还不断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在实行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基础上,主动将执行活动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之下,积极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下的随同见证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受到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以及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邀请参与执行。对被执行人抵抗情绪激烈、易引发群众围观的房屋腾让、入室搜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等案件,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事前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发放案件简要情况说明,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们来自群众、立场中立的优势,请其监督执行的同时,帮助宣传执行工作,减少执行阻力。

    二、组织来院座谈。主动邀请工商企业界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向委员通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听取其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代表、委员就个案提出的疑问,对客观原因无法执行的情况给予解释说明,恳请代表和委员们更多参与执行、监督执行。

    三、督办关注案件。对代表、委员申请执行或关注案件,本着“优先办理、高效办理、跟踪办理”的理念,委派执行业务骨干快速、密集查控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名下财产,向代表委员及时通报执行进展。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做好释明工作,取得理解认同。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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