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全市法院第八期法官大讲堂在市中院三楼会议室举行,市中院审监庭副庭长尹晓雯作了题为《关于民事再审事由的理解与适用》的辅导报告,两级法院全体审委会委员、立案庭、民事庭、审监庭全体干警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两种方式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尹晓雯主要围绕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关于民事再审事由的规定,分六大部分讲解了再审事由的重要性、再审事由的规定及适用原则,并根据新颁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了经常使用的四项重要再审事由的理解与适用。授课通过列举案例等形式,讲解清晰,明了易懂,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