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上午,汝州法院开展庭审观摩学习活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宝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于占琦及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汝北法庭、汝西法庭的审判人员到汝南法庭进行庭审观摩。
为开展好此次观摩活动,汝南法庭对庭前准备、仪表风纪、庭审用语、庭审能力、法警值庭及庭审记录等方面,都做了周密的安排。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汝南法庭庭审观摩宣布开庭。本次庭审的是杨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驾轻就熟,合议庭成员着装标准、仪表端庄、用语规范、措辞严谨,书记员全神贯注、专心记录,法庭秩序井然。观摩人员认真观看了庭审全程,仔细听取每一句发言,并从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评分。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庭审人员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进行点评,指出了本次庭审活动的庭前准备、审判作风及形象、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审判员与书记员配合等方面的成功和不足之处。
通过庭审观摩学习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交流学习,切实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庭审水平,使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今后汝州法院将继续加强庭审观摩工作,努力推进庭审活动的规范,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