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学习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及案件质量,促进办案规范化,提升队伍素质,检验总结《关于规范民事案件审理责任分工和节点管理的意见(试行)》施行后审判长签发文书的案件质量情况,近日,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对4至5月份各庭所办案件质量情况组织评查活动。
评查活动分抽取案件、组织评查、汇总交流三个环节。整个评查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程序规范。从三个民庭各抽取了7-8个案件进行评查,基本上实现了对三个民庭一线办案法官承办案件的全面抽查。对抽取的案件由三个民庭的业务副庭长担任评查人,在案卷分配上轮序评比,不互相对评,保证评查的程序规范和效果公正。二是标准严格。参照《案件质量评查表》的要求,评查人从实体处理结果、适用法律、审理程序、文书质量、案卷装订等五个方面对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列明具体情形,并得出综合评查结论。对错别字、标点符合使用不规范、页面设置不合理、案卷装订次序不标准等细节性问题均标注明确;对合议笔录不规范,“合而不议,流于形式”,裁判文书说理部分不深不透,照搬原审过多或篇幅较短等问题一一点明。三是汇总不走形式。在汇总交流会上,评查人直言不讳反馈问题,承办人或审判长虚心实意接受意见,对存在的争议性、倾向性、类型化问题共同会诊,统一规范,切实达到真查实评,敢于指出问题,发挥评查作用,实现评查结果向审判实践转化的效果。
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在总结讲评时指出,本次案件评查结果总体上是好的,没有发现程序上严重违法、实体上处理不当的情形;但一些细节上存在的瑕疵等问题务必要引起承办人和审判长的高度重视,要认真总结分析,杜绝今后此类情况的发生。
他要求,要建立评查活动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评查,以每月一轮的方式将评查活动持续开展下去。要进一步严格评查标准,评查人要切实提高认识,直面问题,不留情面,改变单纯找茬、挑毛病的思维,充分认识案件评查对于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促进办案规范化、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作用。
他强调,要建立评查结果运用转化机制,切实做到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会诊解决,并形成通报反馈到部门和承办人,以案件评查结果的公开透明,强化案件评查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