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之后,平顶山中院于2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措施:
一是把省高院的具体要求细化后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台账,确立责任人,明确时间、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二是加快全市法院三级专网及我院办公内网建设,力争2011年6月底完成任务,积极开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外包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专业技术性强、信誉高的公司企业,维护我院信息系统的良好运行;三是“十二五”期间,我市两级法院要积极筹措资金,力争把2010年以前的基建欠账全部化解掉,并且不再产生新的债务;四是全面落实人民法庭建设任务,按照硬性指标考核,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法庭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建议其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辞去职务,对建成的人民法庭要统一标识,体现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五是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切实加强警车统一管理制度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市中院,不得再分散管理,监察室和行政处要进行明察暗访,杜绝警车管理漏洞;六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严格登记程序,并在内网公布相关情况;七是严格采购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计划,实施集中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八是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内外两方面的监督到位,要请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各项财务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
3月2日平顶山中院又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对“十二五”期间和2011年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中院司法行政处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法院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副院长、行政科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对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坚决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