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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院长李俊峰组织学习民间借贷新规

  发布时间:2015-08-14 16:35:23


    8月14日,针对近年来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实际情况,鲁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亲自组织民事审判及执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最高法院公布的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积极为该解释实施后的正确适用做好准备。

    随着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的日趋活跃,民间借贷呈爆发式增长,同时由于民间借贷参与主体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缺陷,导致大量矛盾纠纷演化成诉讼案件,如何有效处理好此类案件,对引导民间借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日最高法院适时出台新规定,就民间借贷的界定、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民间借贷案件刑民交叉问题、民间借贷合同中利率保护范围、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企业间借贷的效力、虚假民事诉讼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组织学习后,李俊峰要求民事审判及执行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执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要认真组织本庭干警继续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新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适用规则,要让每一位干警对重点条款烂熟于心,并能够熟练运用。同时要特别注意审判、执行的衔接工作和虚假诉讼案件的识别,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局面。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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