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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小额诉讼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0 10:48:02


    为保证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汝州法院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适用小额程序审理案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稳妥的推进小额诉讼审判工作。

    一、加强审查,强化立案监督。明确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对符合小额诉讼适用条件的案件,做到“应适尽适”, 优先按照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并在立案大厅设置小额诉讼专栏,将小额诉讼的答辩期限、审理期间、救济途径等各种法律规定予以明释。并在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的同时一并送达《小额诉讼须知》,使当事人了解小额诉讼简便、快速的诉讼程序及一审终审的特点,确保当事人理解和接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二、集中裁判,专庭专人专审。为了能更迅速、有效的审理小额诉讼案件,自2015年9月21起汝州法院新受理的小额诉讼案件,在立案后由立案庭直接专庭专人审理,实现了小额诉讼审判工作从“多面化”向“专业化”的转型,兼顾了小额诉讼工作质量和效率,真正实现诉讼流程的无缝对接。

    三、强化质效,简化庭审程序。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庭审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以及法庭调解的顺序限制,力求当庭调解,争取做到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裁判文书,提高庭审效率,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四、加强宣传,营造和谐司法。通过深入到农村、社区、街头宣传小额诉讼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小额诉讼的了解和认同,为小额诉讼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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