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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为求熟食卖相好非法使用添加剂

  发布时间:2015-12-14 10:14:43


    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一城中村卖鸭脖的摊主李某为了熟食卖相好使用了亚硝酸盐,为图便宜使用工业盐代替碘盐。笔者昨日从新华区法院获悉,李某因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该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李某系80后小伙儿,家住鲁山县磙子营乡白炼堂村,在新华区李庄村租住,以售卖鸭头、鸭脖等熟食为生。7月20日,市盐业局市区分局、新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行动时,发现李某使用了亚硝酸盐和工业盐,并将其尚未用完的亚硝酸盐、工业盐予以查扣。经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验,李某使用的工业盐碘成分含量为零,在鸡肚中发现了亚硝酸盐残留。9月15日,警方在其加工点将李某抓获归案。

    据李某供述,3月他开始在李庄租房做卤鸭制品到市场上出售,5月底的时候,有人向他推销盐,比平时使用的盐便宜,他就买了50公斤,加工熟食时就用这些盐,用掉了大约35公斤。而他在腌鸭肉和鸡肚的时候用了亚硝酸盐,因为别人告诉他,用了亚硝酸盐效果好、口感好。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用亚硝酸盐、工业盐从事熟食加工并向市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对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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