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舞钢法院采取六项举措推行人性化执法,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构建法官与律师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一是诉讼服务“零推诿”。实行网上预约立案,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服务工作室,及时与律师沟通安排案件开庭排期;安排专人积极开展查询咨询、诉讼立案等工作,为律师办理业务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立专门的律师“绿色通道”,律师只需向安检人员出示执业资格证、出庭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执业需要的手续,无需安检便可进入法院及其审判区域;在开庭时间安排上确有冲突的,经申请,尽可能做出相应协调;另外庭审时间过长的,可以为律师提供配餐。该院此“绿色通道”共为律师提供便利服务3000余人次。
二是庭审安全“零隐患”。不论在庭审过程中,还是庭审结束后,特别是刑事审判,该院值庭法警恪尽职守、严阵以待,全程监控庭审安全,以防案件对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或本方当事人不满律师代理、辩护结果袭击、围攻律师,保障律师安全进出法院及其审判区域。
三是调档阅卷“零等待”。档案室运用专门的档案管理程序,分区域分条块详细标注案号及卷宗检索信息,以便查阅时快捷调取纸质案卷存放准确位置,缩短案卷查找时间。档案室还配置复印机和阅卷室,方便律师调档阅卷、复印材料等;律师持有效证件,经审核后即可根据相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查阅案件材料,对律师代理的法律援助的案件需要复印卷宗材料的,免收复印费。该院共为律师提供卷宗查阅、复制等诉讼服务2100余次。
四是执业权利“零侵犯”。庭审前,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申请调查取证权,为律师了解案件依法提供司法服务,确保律师履职有序依法进行;维护律师执业秩序,依法审查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通过“舞钢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民事诉讼代理资格审查的要点及操作程序,切实规范民事诉讼代理行为,防范公民虚假代理或无效代理。庭审中,法官要认真听取律师发言,书记员当庭予以详细记录,不得随意限制律师的发言时间,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同时,裁判时对律师举证、质证、辩护等内容给予详尽描述,阐明采信与否的理由。庭审宣判后,不管律师是否参与宣判,都能及时与律师沟通并送达裁判文书,让律师与当事人在知情上同步,充分尊重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
五是律己教育“零距离”。将法官自律与日常监督相融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力度,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随机回访案件当事人及律师,以明察暗访的形式不定期评查法官行为是否廉洁、文明、规范;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加大对法官八小时外的自律提醒,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在与律师的互动中,坚持对法官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建好隔离带,在纪律上划出红线、明确底线,重点加强对法官品行、操守、守规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自觉在职业操守中做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坚持正面典型激励引领,反面典型镜鉴警醒,涵修为重善德,涵正义祛腐气,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慎独、慎初、慎微,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持纪挺法前,做到违反必纠,不姑息不迁就,敦促该院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司法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目前,该院未曾发生律师投诉现象。
六是监督交流“零障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保持与辖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的联系沟通,切实贯彻落实律师执业保障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阳光司法。健全法官与律师的双向执业监督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法官、律师各2名担任监督员,定期座谈交流、旁听庭审,征求意见建议。完善法官与律师的常态沟通交流机制,每季度召开1至2次座谈会,共同研讨实务审判疑难问题、法律适用、裁判标准等问题。不定期邀请律师到法院进行座谈,法官与律师对各自实践领域内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改进和提升双方司法工作水平,并就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律师信箱等方式,充分征求律师对法院工作及法官办案的建议和意见。该院共收到建议和意见200余条,全部都进行了及时处理、回复和反馈,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