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为民举措落实永远“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6-03-08 11:00:33


    鲁山县法院积极寻找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契合点,在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法院的征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辖区群众纷纷点赞,为群众满意度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注重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努力让群众安居乐业。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高压态势。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19人。被告人李红梅、孔笼头拐卖5名缅甸籍妇女,获利18万元,情节恶劣,我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大力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建立农民工讨薪快速通道,穷尽执行手段,为480余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850余万元。在办理霍某等10余名农民工诉刘某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我院组织调解10余次,仅用29天就调解结案,被告也按时支付了第一笔工资款20万元。

    二是开展便民司法服务,努力让司法走进群众中间。利用人民法庭接近群众的优势,法庭干警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措施,尽量让群众少跑路。借助诉调对接等社会管理创新成果,吸附化解矛盾纠纷860余件,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通过“车载法庭”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巡回审判点入驻全县25个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该做法被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简报刊发。去年共有317起案件,在偏远农村、城镇社区、驾校等地进行巡回审判。我院在教体局审理温金朝危险驾驶校车一案时,全县300余名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司机参加旁听,该案系全省校车超载入刑第一案,既彰显了对校车安全的重视,也宣传了法制。

    三是着眼群众切身利益,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法惩治危害交通安全犯罪,共审结交通肇事犯罪49件49人、危险驾驶犯罪155件155人。依法审结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案件716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依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集体土地流转等案件213件,有力促进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利用春秋季开学机会,为11所学校15000余名师生上好第一堂法制课。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0600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