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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四个强化”促进队伍素质提升

  发布时间:2016-04-12 10:03:55


    2016年以来,鲁山县法院以四个强化为手段,将建设一支拉得出、信得过、靠得上的高素质审判队伍作为事关该院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狠抓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一是以政治过硬为先导,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班子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规范意识,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坚持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养成着手,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着力夯实司法事业的思想根基。

    二是以执法能力提升为核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树立科学的事业观、人才观和政绩观,完善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通过新进干警下基层锻炼、业务技能比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按照德才兼备、义务过硬和群众认可的标准将各类人员安排到重要岗位中,促进各类审判人才脱颖而出、迅速成长而出,提高审判队伍专业化、执法办案规范化的水平。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以建立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管理精细的制度管理体系为目标,在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等各方面全方位推行精细化管理,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司法管理体系;以信息化推动审判业务、执法规范化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位一体协调推进,以“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从强化考勤纪律、着装纪律、规范车辆管理等环节入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控力度,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阳光审务,不断提升审判执法公信力。

    四是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强化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加快“文化强院”步伐,积极开展法院文化、政治工作,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学管理、营造公正司法的文化氛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指引先进的法院文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陶冶干警情操、激励干警奋发有为、提升干警依法履职能力。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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